预防医学教研室教学工作管理规范

(2004.8~2008.8)

一、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学院,院(系)的规划,全面负责本学科的课程建设,按照课程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本学科的教学大纲,确定目的和要求,明确理论课和实习课的内容及学时分配等,报院(系)教务处审批,并按大纲的规范认真组织教学活动。
三、选定或编写本课程的教材和实习指导等,辅助教材,经院(系)报教务处教材科予以落实。
四、根据教学计划和校历,制定本学科的教学进度表,逐级上报审批。
五、认真做好任课教师的课前准备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对初次参加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备课指导,对初次讲课授新内容的初中级教师要认真组织好课前试讲。
六、全面掌握本课程的教学课程,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电子和纸质的教案,讲稿),检查教学进度,检查授课质量,组织教师听课,并向主讲教师提出存在的问题,然后由授课老师本人提出整改意见。
七、组织教学研究活动,每两周一次,集体备课,教学经验交流,观摩教学等。
八、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九、以建立计算机题库为目标,不断完善题库建设工作。
十、由考试中心从题库中出题,保证命题的数量和质量。 

十一、组织教研室的教师参加监考,做好考场管理,严肃考风和考场纪律,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十二、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组织教师认真评卷,做到公平合理,扣分有据。
十三、对考试试卷成绩进行核对,登录,登录的成绩单分别上交到基础学院、教务处。
十四、按有关规定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以便改进命题和今后的教学工作。
十五、及时做好补考和补考评卷工作。
十六、做好本教研室教学设备,仪器的保管和日常维修,做好教学器材的保管,更新充实,包括标本、录象带、试剂等。
十七、根据教学需要,申报添置教学设备。
十八、认真建立和积累本课程的教学档案:

㈠、本课程各专业层次的理论课和实习课教学大纲;
㈡、每学期(学年)各层次专业的教学进程表;
㈢、教研活动记录;
㈣、组织试讲的记录;
㈤、组织教师听课记录或评价表;
㈥、试题题库,试卷、成绩册、命题大纲等。

                           预防医学教研室

                            200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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