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2008年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招生系统


请在登记前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根据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区内研究生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研[2008]1号)的文件精神,批准桂林医学院开办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医药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我校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招收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

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1. 办班性质
  2. 本班属于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该毕业证书属于区内承认),区教育厅承认获证者的研究生班学历。符合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可以继续申请毕业学校的硕士学位。

  3. 招生对象
  4. 广西区内各相关系统、部门的在职干部和工作人员。

  5. 报名条件
  6.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工龄满3年以上,原则要求具有学士学位。

  7. 招生专业
  8. 我校2008年招收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三个专业在职研究生。

  9. 报名
  10.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5月10日至6月8日时间内登陆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在研究生招生专题内(广西地方性计划在职人员研究生班)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逾期不再办理。
    备注:考生自行登陆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专题(http://www.glmc.edu.cn/)
    2、现场确认:考生需在6月9日至6月13日到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处,凭身份证,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时须交验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考生还须提交最后学历、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

  11. 录取
  12. 我校将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录取。

  13. 学制
  14. 学制为2年。如果因统考科目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按时毕业者,可延长至5年。如果5年后仍不能毕业者,将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15. 培养
  16. 研究生教育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并轨,培养方式采取在职学习与集中授课相结合,学员要获得毕业证书,必须达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专业课要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其中,每个专业每学期至少要有一门专业课程以上,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组织考试,做到教考分离,学员要全部回学校参加考试。
    (二)学员必须参加本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统考并达到广西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

  17. 学费
  18.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6】32号)规定,我校研究生班(不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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